2007年9月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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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了赃款就放人?
细心检察官由嫌犯的一句无知辩解挖出一起民警渎职案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范宝华 钟建国

  本报讯  “浙江的法律和我们江西的法律怎么会不同呢?”嫌疑人一句无知的辩解,使得一起江西警方的渎职案件在浙江检察官的追查下浮出水面。昨日,收了赃款就放人的原上饶县公安局石狮派出所副所长柯某涉嫌渎职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花了3万元“娶”回的老婆余某竟然不见了。去年3月,兰溪市游埠镇的徐某向警方报案。两个月后,潜逃回江西老家的余某被兰溪警方抓获归案。此案移送到兰溪市检察院后,侦查监督科的检察官对余某进行了提审。当听说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时,余某着急地和检察官辩解起来,她质疑道,“在我们江西不属于犯法的行为,怎么到了浙江又要定我罪了,你们用的不是相同的法律吗?”余某无知的辩解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这背后是否有什么隐情?在细细追问之下,一起渎职案件浮出水面。
  原来,余某逃回江西老家后,于3月27日晚,被时任江西省上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民警的柯某抓获归案。当被告知余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时,余某的家人开始四处活动,并托人找到了柯某,希望他能关照关照。碍于情面,柯某表示,只要余某上缴赃款,就可以放人。就这样,余某交出赃款后,便重获自由。可逍遥了没几天,又被兰溪警方抓获归案。这下余某可糊涂了。
  上缴了赃款,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柯某的行为显然已经涉嫌渎职犯罪。为了进一步核实案情,兰溪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又找到两名知情证人核实情况,并获取了有关材料。证据确凿下,兰溪市检察院向江西省上饶县检察院移送了柯某涉嫌渎职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有关材料。而此时的柯某刚刚从一名普通民警升任为上饶县公安局石狮派出所的副所长。
  上饶县检察院认为柯某已涉嫌徇私枉法罪。昨日,此案已移送审查起诉。